原项目批建规划与现行控规水系蓝线等抵触,拟按现行控规对原批建计划的三、四期进行改变,最重要的包括用地面积削减、部分修建布局改变,修建规划、高度和绿洲率相应调整。
3、17#楼修建层数由13F调整为18F,修建高度由40.00m调整为53.80m,计容面积由10426.32㎡调整为15349.06㎡,底层由架空调整为住所。
8、地下室概括做调整,地下室面积由 44313.68 ㎡调整为 42313.62 ㎡。
9、用地面积由80418.15平方米调整为75820.31平方米;总修建面积由210870.19平方米调整为206498.2平方米;计容修建面积由156752.73平方米调整为156746.3平方米;住所修建面积由154128.18平方米调整为153945.05平方米,商业修建面积由2064.3平方米调整为2241平方米,容积率由1.95调整为2.067,修建密度由17.93%调整为18.35%,绿洲率由40.1%调整为36.5%。其他调整内容详见附图。
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()、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()、海南日报、海口日报、拟建项目现场。
微信二维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