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办了中捷股份、九发股份两起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子,依照《证券法》有关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拟对两起案子的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,《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》已连续送出。
经查,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(“中捷股份”)第一大股东为中捷集团,第二大股东为蔡开坚。蔡开坚是中捷集团董事局主席,也是中捷股份董事长。查询发现,2006年1月至2008年2月期间,蔡开坚指派别人,选用各种诈骗手法,避开上市公司管理程序,未经正常批阅手续,屡次将中捷股份资金转出,由中捷集团无偿运用,触及金额超越5亿元。2007年3月起,中捷集团开端偿还资金,至2008年3月悉数偿还。
在九发股份一案中,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(“九发股份”)第一大股东为九发集团,蒋绍庆为九发集团董事长,兼任九发股份董事长。蒋绍庆经过九发集团的相关企业将九发股份资金转出,由九发集团无偿运用,触及金额超越6亿元,至今未偿还。别的,上市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则发表其与相关公司的来往和严重担保事项,定时陈述存在虚伪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两起案子中,蔡开坚、九发股份及蒋绍庆等上述行为,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的有关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将对上述企业和人员进行处分。蔡开坚、九发集团及蒋绍庆等上述行为,还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的规则,证监会已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追查刑事责任。
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担任这个的人说,刑法修正案(六)施行后,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档管理人员,违反对公司的忠诚责任,使用职务便当,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供给资金、产品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,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,均归于犯罪行为。中国证监会一向将查办此类案子作为重点工作之一,发现一同,处理一同,实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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